返回第一百九十章(2 / 3)  重生之黄埔卧底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国家。英法虽然向德宣战,实际上是宣而不战,从宣战日起到一九四零年五月德国进攻西欧前,双方在法德边境集结大量军队互相对峙,没有发生过一次真正的战斗。史称“奇怪战争”。

    与英法静守马奇诺防线,实行消极防御战略不同,希特勒正加紧准备进攻西欧各国。一九三九年十月九日,希特勒签发第六号作战指令,即入侵西欧的“黄色方案”。方案的目标是尽量歼灭法国作战部队和法国同盟国部队。具体作战路线是德军主力穿过卢森堡、比利时、荷兰,对法国北部实施闪电式进攻,并占领英吉利海峡的法国沿岸港口。进攻日期原定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后由于各种原因,诸如部队在德波战争后需要休整,弹药不足,坦克等重武器需要修理等,其中主要是天气因素,一再延期。苏芬战争爆发后,英法两国计划向芬兰派遣志愿军,既能把战争祸水引向苏联边境,也可借运兵之机占领瑞典铁矿区和全部挪威,断绝德国的铁矿石供应,并从北翼威胁德国。希特勒看出英法的意图后,从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中旬起开始考虑入侵挪威和丹麦,保住铁矿石运输线,占据挪威西海岸建立威胁英国的海空军基地。一九四零年三月一日,希特勒签发关于“威悉河演习方案”,下令武装部队作好准备,以尽可能少的兵力占领丹麦和挪威。

    四月九日凌晨,德军装甲部队越过丹麦日德兰半岛防线,德国轰炸机和伞兵出现在哥本哈根和各战略要地上空,德**舰占领丹麦港口,四个小时后,丹麦政府宣布投降。德军以死两人,伤十人的代价轻而易举地占领了丹麦。与此同时,德军伞兵部队和登陆部队在挪威吉斯林为首的纳粹分子的配合下,迅速占领了挪威首都奥斯陆和主要城市、重要港口。挪威人民进行了顽强抵抗,英法统帅部也派四个师的军队进行援助,直到六月十日,德军才占领挪威全境。

    一九四零年五月十日,德军决定采用改良过的施里芬计划(亦称为曼斯坦计划)分为a、b、c三个集团军绕过马奇诺防线侵略了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和法国。

    所以,正当纳粹不断拓宽其破坏性入侵的道路之时,上百架德国飞机今晨猛然袭击了比利时和荷兰的城市和机场,为陆军的入侵开辟道路。

    在荷兰,德军显示了“闪电战”的威力。阿姆斯特丹市内和周围多数主要机场,在黎明前突如其来的惊骇中,受到猛烈的炮击。德国伞兵,其中一些穿着荷兰军服在陆军快速越过荷兰边界的同时,从天而降。突然袭击并没有使荷兰感到特别意外,一个星期来,这个国家一直在准备抗击德国侵略。事实上,至少有六架德国飞机被高射炮击落。然而,德军强有力的、配合得当的闪电战终使荷兰陷入流血与恐怖之中。预期荷兰政府不久将使用其独特的防御武水战。即打开荷兰特殊构造的防洪坝的闸门。

    不言而喻,荷兰立即对德宣战。女王威廉敏娜向公众宣布:“在我们的国家,凭良心审慎地严守中立之后,德国在未发出任何通牒的前提下,突然袭击了我们的领土。”她号召人们拿起武器,“最大限度地保持发自良知的警惕和镇定。”

    另一些德军团以同样的快速有效的方式越过比利时边界。凌晨,纳粹空军在安特卫普、尼韦尔和布鲁塞尔投下炸弹、伞兵在位于比利时防线北部的埃本-埃马尔要塞着陆。正当守军与德国伞兵部队激战之时,德国步兵实际上未受任何阻碍地在附近的阿尔贝特运河上涌入,安特卫普机场受到猛烈的轰炸,一直持续到天明。天亮时,机场上已四百多名比利时人被炸死,附近居民房屋的火势已难以控制,居民深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忧。

    比利时首相皮埃洛特和外交部长保罗-亨利-斯派克拜见了国王利奥波德。三位首脑了一道“国家紧急状态”令,向柏林提出了抗议,并动员一切可能参战的男子,他们相信法国和英国会提供帮助。

    可是据德国外长约希姆-冯-里宾特洛甫说,联合入侵是为了保护低地国家免受盟军进攻的危险。他说,英法两国准备用低地国家作为入侵德国的垫脚石。

    他还声称:“盟军正策划袭击德国领土,这一点是德国所不能容忍的。”冯-里宾特洛甫还发表声明说:“德国人民被强加于生与死的斗争,政府不打算垂手等待英国和法国的进攻。”

    同盟各国政府不屑对上述谬论加以评论,把其视为纳粹的宣传。

    第一阶段作战:五月十三日德军a集团按曼施坦因意图军通过法国防守力量薄弱的阿登地区进入法国,盟军在阿登山地因为德军的奇袭完全无法组织有效的抵抗。德国坦克师强渡马斯河,五月十三日攻陷了法国南部战略要地色当,而同时德军b集团军在空降兵配合下入侵荷兰、比利时,来吸引跟牵制位于比利时平原一带的英法盟军主力部队,使a集团军得以更加顺利的从法国北部附近通过英法联军主力部队之侧翼,来构成曼斯坦计划中的大包围。到五月十九日德军装甲师已经抵达离英吉利海峡只有五十英里处。五月二十四日,德军装甲部队已经逼近法国的北部港口敦刻尔克,但却在这时接到停止前进的命令。这个命令被证明是致命失误,被包围的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