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正本清源(3 / 6)  1号检察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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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外甥女,总要让舅舅过的好么。”

    “你怎么报答她?”

    “我给她留了一千万。”

    “为什么不给她,要存在她父亲的名下?”

    “她现在是国家干部,等她不当干部了,再给她。”

    “这也是朱坤荣的意思吧?”

    “朱坤荣也有这个意思。他说田婷玉穿针引线让我们挣了大钱,要报答她一下,但朱坤荣又不敢把钱送给她。”

    朱坤荣受审的画面。

    “为什么要送梁平山1500万的巨款?”

    “是梁平山骗了我,他说他的木头好,就值那个钱!”

    “为什么不在兰河买平价木头,而要舍近求远去梁平山那里买高价的?”

    “因为他是我工程介绍人田婷玉的舅舅。”

    “给了田婷玉多少好处费?”

    “一分没有!”

    “为什么?”

    “她不可能要!”

    “王副省长为什么给你写条幅?你拿的这些条幅在建支木中心学校的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

    “有了省长的条幅,他们才给我办了手续。”

    “如果没有这些条幅呢?设计、修建批复能不能拿到手?”

    “不能!”

    “这些条幅是谁给你的?”

    “是……是,……”

    “谁给你的?”

    “是我自己去找王省长求的。”

    “在办公室还是家里?”

    “家里。”

    “谁能为你证明?”

    “他夫人梁三妹。”

    ……

    唐学强说:“很明显,他们早就商量过怎么对付我们,尤其是王东山写条幅的事。据我们掌握的证据,这些全是田婷玉让王东山写的。田婷玉用这些条幅给别人帮忙,从中收取好处费,每幅字多者五万,少者两三万元。小兰,再放一段。”

    兰宗震放出了一段画面。

    34号楼的楼号。

    三门301的门号。

    客厅里:王东山挥毫泼墨:“依法办案”。

    田婷玉用草纸在沾墨。

    王东山:“还有吗?”

    “有!”

    “写给哪里?”

    “这是法院的,再给法院经济庭写一幅吧。”

    “那还是‘依法办案’?”

    “是!”

    王东山又大笔一挥,写下了“依法办案”四个大字。

    王东山:“宝贝,拿我的字办事可以,可不敢收人家钱哟!”

    田婷玉在王东山脸上亲了一口:“老公,你就放心吧!我哪敢收人钱呢?”

    田婷玉办公室里。

    一老板兴奋地收起了王东山写的两副字:“谢谢田主任。”

    田婷玉:“不用。”

    老板把地上的包放在了田婷玉桌子上:“40万!一分不少!”

    田婷玉看看锁上的房门:“小声点!”

    老板兴冲冲地走了。

    中纪委毛幸主任说:“好样的!这是谁拍的?”

    1号检察官指着兰宗震说:“是他!现在是反贪局侦察处的秘密侦察员!”

    “好样的!小伙子。”

    苏清林见毛幸主任赞扬他未来的女婿,满意地朝兰宗震点了点头。

    毛幸看了一眼盛正义后,冲苏清林说:“渎职犯罪是毫无疑问的,现在的焦点是1千万跟王东山究竟有没有关系?”

    苏清林冲唐学强说:“学强同志最有发言权了,你说说?”

    唐学强:“我的感觉告诉我,1千万可能跟王东山没有关系。但是,法律不需要证据以外的东西!”

    “说的好!”高检渎职侵权侦察局盛正义局长赞赏地看着唐学强:“我们再做做工作,好在从今天起,我们就可以大张旗鼓的工作了!”

    “苏书记,下命令吧!”毛幸主任说:“我看可以抓王东山了!”

    “我同意!”苏清林感到对王东山采取措施的时机已经成熟了,他命令省纪委书记王冬柏:“兵分两路,马上行动!”

    王冬柏和毛幸主任的其中一名助手,走出了会议室。

    省检副检察长兼起诉处处长高久辛继续汇报。

    第二,王东山还涉嫌重婚犯罪。

    ……被告在拥有合法妻子的情况下,又在兰河市兰韵小区34号楼3门301室和青湖市安家两处,尤其是在青湖市,被告和柳某以夫妻名义居住达四年之久,违反了《婚姻法》之有关规定,构成了重婚犯罪。

    兰宗震放出了柳倩倩接受询问的录像。

    “柳倩倩,你跟王东山是什么关系?”

    “事实婚姻关系。”

    “你跟他以夫妻的名义,在青湖市居住了几年?”

    “四年。”

    “你知道他有妻子吗?”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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