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一章 决战(四)(1 / 2)  破神灭佛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m.ibiquxs.org
在战场的西边,一团黑气始终笼罩着那一片,这团黑气剧毒无比,天兵吸入或沾上一点,瞬间便化为脓血,黑气下,一名手持钢叉的黑衣女子正无情的收割着一众天兵的生命,正是蝎妖琵琶。

    “这女子好生歹毒,就算是置人于死地,也不该用毒这么残忍。”一团黄光不知从何处涌现,将琵琶身边的黑气驱散。

    “何人作祟!出来!”琵琶怒喝道。

    刚才那团黄光再次凝聚起来,渐渐显出一个削瘦的身形,这是一名老者,面黄无须,身穿黄袍,手中拿着一柄古朴的宝剑。

    “你是谁?”

    黄袍老者微笑道:“老道道号黄角。”

    “黄角大仙?”琵琶恍然,此人便是五方五老中的中央中极黄角大仙,也是天庭元老,和四御大帝齐名的人物,此人比东王公,九天玄女还要神秘,除了参加万年一度的蟠桃盛会外,几乎不在三界露面,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人知道他的法力如何,但能排在五方五老之列,实力绝对不在东王公之下。

    “你就是那只蝎子精吧,老道劝你放弃毒道,否则残害生灵太多,会遭天道惩罚啊。”黄角大仙苦口婆心的劝道,好像是一个父亲在劝说自己失足的女儿。

    琵琶一时不知怎么答话,干脆吼道:“关你屁事!”

    “唉。。。不听老人言,那就去死吧!”黄角大仙突然变色,原本慈祥和睦的脸变得狰狞可怖,和之前那副老好人模样简直天差地别,琵琶一个措手不及,肩膀被砍了一剑,鲜血直冒。

    “混蛋!”琵琶大怒:“你这个卑鄙无耻的老畜生,先用一副假惺惺的仙人模样让我松懈,你再突然出手偷袭,你们这些神仙真是无耻至极,比我我魔界最奸诈的妖魔还要无耻千万倍!”

    黄角大仙呵呵笑道:“小女娃子,这怎么能怪老道呢?你和我的实力相当,不耍点小聪明怎么能抢到先机呢,要怪就怪你自己大意吧,现在你已经伤了一只手臂,不如。。。就让我把另一只手也砍了吧!”

    黄角大仙再次毫无征兆的出手,一剑刺向琵琶的右肩。不过这次琵琶有了防备,藏毒叉将黄角大仙的宝剑挡住,狠狠震退了回去。

    琵琶冷笑道:“同样的招数对我没用。”

    黄角大仙故作无奈的耸了耸肩:“真是个聪明的女娃子。”

    黄角大仙这边和琵琶打的如火如荼,离他们不远处,一男一女也开始交锋。这名女子身穿白衣,身材和容貌都是绝佳,但总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仿佛这名倾国倾城的女子并非人间长成,而是阴间还魂。

    白衣女子看着面前这名身穿金色战袍的男子,冷冷问道:“你是谁?”

    金袍男子傲然道:“无知妖魔!连我金吒大太子都不认识!”

    “金吒?”白衣女子想了想,才淡淡道:“原来你就是托塔天王李靖的大儿子,也是。。。最没用的儿子。”

    “什么!”金吒气的爆眼圆睁:“你敢说本太子没用!找打?”手中的长枪忽地向白衣女子刺来,白衣女子躲过了这一击,从腰间抽出了一根骨形的长鞭,狠狠向金吒抽去。

    “你是白骨精!”看着那根白骨连成的长鞭和女子面庞下隐隐若现的骷髅,金吒大惊:“你不是被孙悟空打死了吗?”

    白骨精面无表情道:“当初孙悟空只是打碎了我的元神,我的魂魄都还在,凭我尸魔一族的秘法,复活还不容易。”

    “哼,一具骷髅而已,本太子今天就要将你的骨头都拆了!”金吒毫不畏惧,向白素素冲去,白素素长鞭一挥,将金枪缠住,回身一脚将金吒踢了个踉跄。

    “果然够没用,真不明白你是怎么从封神战场上活下来的。”

    东,西,北三边战场都打的如火如荼,南边那边也没有闲着,蛟魔王与九头虫没打一会儿边有好几个天神向他们围了过来。

    “报上名来!”九头虫不可一世的扛着银光月牙铲,喝问面前的四名男子。

    “我等乃四渎龙神!”

    “四渎龙神?什么东西?”九头虫不解,从没听说这个名号。

    听到九头虫说从未听说过他们,四名男子都是脸一红。

    蛟魔王淡淡道:“他们就是掌管长江,淮河,黄河,济水那四个小龙神。”

    “掌管凡间河流的,那不是应该住在凡间吗?怎么会在天上?”九头虫不解道。

    蛟魔王道:“这四人的父亲以前是四海龙王的顶头上司,掌管凡间所有水源的龙神,后来龙神不知道犯了什么事被玉帝斩了,这四个小龙神也被玉帝软禁,只让他们在天上施云布雨,不让他们下界。”

    九头虫无奈道:“在海里打了这么久的龙族,没想到到了天上还要打龙族,真没意思,喂你们四个小龙神!”

    四渎龙神都警惕的看着九头虫。

    “我说你们的老爹都被玉帝给杀了,你们还给自己的杀父仇人卖命?你们脑子没事儿吧!”

    四名男子闻言脸色瞬间黯然,其中一名看起来最年长的男子咬牙道:“父亲被斩是他
最新网址:m.ibiquxs.org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