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自强与剿捻」-引进“制器之器”(5 / 5)  李鸿章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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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沪、宁二局在创办后的5、6年间,矛头主要是对着国内人民的。当时在共同镇压太平天国的基础上,中国封建统治者和外国侵略势力之间出现了一个暂时的“和好”局面。清政府对外国侵略者采取了“守定和约,绝无更改”、“遇事曲从,故为迁就”的方针,不惜以民族国家主权来换取“大清社稷之安”。

    外国侵略者则采取了所谓“合作政策”,主张各列强在一切有关侵华的重大问题上彼此进行协商合作,不用单独的军事手段而用联合的外交手段来实现其共同的侵略目的;各列强赞助清政府镇压人民革命、维护统治秩序,而清政府则必须忠实履行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义务”。这种“合作政策”,对各个列强都是有利的。在中外“和好”之际,清朝封建统治继续受到国内以农民为主体的各族人民反抗斗争的冲击。南方的太平天国余部、北方的捻军、以及西南、西北的少数民族反清斗争,方兴未艾。其中捻军一度掀起强大的风暴,横扫中原、华北各省,威逼京畿重地。

    基于这样的国际国内形势,清朝统治者深感“心腹之害”,并非外国侵略者,而是奋起反抗的各族人民。李鸿章环顾左右,清醒地认识到当务之急是“靖内患”,而不是“御外侮”。因此,他在沪局创办伊始,就指令“仍以铸造枪炮、藉充军用为主”

    ①。当时铸造的枪炮,还是旧式的前膛枪、劈山炮和生铜炮。1866年他对总理衙门说:“从前置办机器之议,本为兼造枪炮轮船而设,当时以轮船体大物博,未易挈短较长,而洋枪小炸炮最利陆军攻① 李鸿章:《复陈奉旨督军河洛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9,第56页。

    ② 李鸿章:《筹议天津机器局片》,《洋务运动》(四),第244,245页。

    ① 李鸿章:《置办外国铁厂机器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9,第31—35页。

    剿,当务为急,是以开办铁厂,注意学制洋枪炸炮。”

    ②1868 年曾国藩回顾说:沪局“始以攻剿方殷,专造枪炮。亦因经费支细,难兴船工。”及至1867年经奏淮“拨留洋税二成,以一成为专造轮船之用”,才开始制造船舰③。1870年李鸿章奏报清廷:沪局开设数年,已造成轮船4只,洋枪、大小开花炮、洋火箭等项,接济各军,应用者均不下数千件。宁局也是这样,“制造炮位门火、车轮盘架、子药箱具、开花炸弹、洋枪、抬枪、铜帽等项,解济淮军及本省留防勇营之用。”

    ①一位外国人说:李鸿章北上“剿捻”,“带着英国军官在凤凰山给他训练的军队,并且携带了金陵制造局给他制造的大批军用物资和许多门大炮。”

    沪、宁二局名为清政府所有,实则控制在李鸿章之手,被视为淮系的私产和政治资本。李鸿章在创办沪、宁二局不久,即奉命北上“剿捻”,“驰驱在外,未能躬亲督率”,因而特地向清廷声明,他所创办的军事工业,乃是淮系的“命脉关系,诚不敢轻以付托”。他继续监督沪局,宁局也“仍听他指挥”。

    ② 《总署收上海大臣李鸿章函》,《海防档》丙,机器局(一),第27页。

    ③ 《总署收军机处交出曾国藩抄折》,《海防档》丙,机器局(一),第40页。

    ① 《续纂江宁府志》,卷6,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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