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这皮毛上乘的披风,叶悠落陷入了沉思。
赵文轩,若存心要她死,又何必将她从水里捞出来,还将自己的披风给了她。
她细细摸过,这可是火狐狸皮做的,一张火狐皮毛在这个年代,价值百金,而整块的披风,起码得三张火狐皮方能制成。
三百金啊,这可够在京城里买一栋好大的宅院了呢,而且,丫鬟小厮婆子车夫们都能配套齐全了。
“等等。”两指突然摸到了什么,叶悠落忍不住好奇,就从腋下那个位置,将披风拆了一点,露出中间的里子。
这一看,她惊喜了,娘的,这夹层里头竟是一层金丝软猬,这玩意可是好东西,比火狐皮还要好,一般的刀剑根本就刺不穿。
等于说,穿了这披风,不但保暖,还能刀枪不入?
哇塞,赚大发了啊!
那厮可能一时大意就给了她,回头再醒过味儿来,不会再问她要吧?
“哼,要也不给。”叶悠落抱着这披风,坏坏的笑了,好东西进了她手里,哪有交出去的道理。
等等。
这披风上似乎有一点味道。
她忙又拿起换掉的湿衣服,放鼻端一嗅,眉宇间嗖的冷沉起来。
衣服上有春宵梦的药味。
这春宵梦,是一种麻痹神经,致人产生幻觉的药物,药性非常霸道。
她以前在暗市里见过,想不到这年代也有,一定是那矮个儿干的。
没错,他当时撒向自己的药粉,定然就是这春宵梦。
那么,赵文轩将她带到荒郊扔进水里,不是为了教训她,而是为了救她,帮她解身上的春宵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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