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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大师兄。”楚睿在得到白众的保证之后,道了谢很快便离开了。
他看着楚睿离开,心里却有些无奈,他今晚故意跟他说这些,其实也是在试探吧。
回忆结束,他看着眼前的人,楚睿离开的日子他们不仅毫无异动,现在看来也是完全没有一点异样,真是,分辨不出是谁在背后会对楚睿下手。
是对楚汉有深厚感情的徐成,还是那一脸懵懂的孩童,或者是那不可一世,硬做高冷的赵志。
关于赵志,他天资的确很好,更多的还是靠楚汉的提拔。
提拔一词从何而来?这就涉及到了赵志的身世,他是整座岛屿之中,除了楚睿之外跟楚汉关系最亲近的人。
因为,他们出自同宗。
楚汉是在中州打出的名声,可是他本人其实是蛮荒十万大山里出来的孩子,准确的说,他是部落之子。
蛮荒是一个很讲究血缘和立场的地方,因为其独特的区域变化和气候,生存环境总是会新旧交替,或许前一百年在东部有绿意和草原,能满足人们的发展,但是一百年后,这里就会被毁于一旦,死气沉沉。而原本没有水源和灵植的西部,又会变得充满生机。
这样的频繁变化,形成了残酷的生存法则,造就了一个个必须依靠团结来壮大自身的部落,他们要在领地是合适生存和修炼的时候,守卫住它的安全,并防范别的部落觊觎。
同时也要在领地变成死地之后,有足够的力量去抢占别的部落,获得资源来辅助修炼。
这是一个死循环,领地帮助蛮荒修士成长,却也是他们的头顶悬刀。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蛮荒之地不得不遵从的宗旨。
这样的环境中,修士们总是十分凶狠,谁的手上没有沾上别的部落的鲜血呢,战争,也是蛮荒的一大特色。为了胜利,为了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利益,部落的强大是决定性的因素。
而强大,无非是有修为足够高的修士。高阶修士,可以以一当百,手段变化莫测,然而这样的人才难以培养,可遇不可求。而另一个办法,就是要有足够多的人口数量。
部落不是几个人就可以形成的,加上修士的繁衍总是要更难一些,所以,在抢占别的部落地盘的时候,抢占那里的女修士或者女废人,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事。
女子,能够帮助人口快速的增长。
而男子,部落一旦被打败,好些的会被当做奴隶,不好的就会当场被杀死。
楚汉,就是出自于一个被打败的部落。
那一年,他所在的部落,刚好找到了一块灵气饱满,长满了灵草的领地。可是很快,这本来可以给他们带来发展机遇的领地招来了灾星,纵使他奋勇杀敌也无法挽回,只眼睁睁的看着从小长大的部落被摧毁,他自己也是大难不死才捡回一条命。
蛮荒的部落是不会收留其他部落的人的,楚汉流离失所,一路摸爬滚打,好不容易才在蛮荒得到了奇遇,开始修炼狂刀。
当初那个毁灭他所有亲人好友的部落首领,是金丹期。他只身一人难以匹敌,在清楚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楚汉开始到中州去闯荡,这一闯荡,就是好几百年。
终于,他进入了金丹期,这才回到了蛮荒找那个部落报仇。
他将那个部落打得落花流水,杀尽了所有人,却最后在一个囚室之中找到了一名女修士,这女修士的旁边还有一个小孩,这孩子,就是赵志。
按理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楚汉也明白这个道理,偏偏那名女修士,却是当年和他一个部落的同宗旧人,故人相见,难免会心中不忍。
原来,这女修士被部落大首领看中,也没有强要她,反倒是对她如座上宾,不过她心思刚毅,坚决不愿意继续待在仇人的部落中,几番逃跑,惹怒了大首领,被关了起来,也遭到了凌辱,生下了赵志。
女修士请求楚汉带走赵志,而她自己也不知所踪。
那时,赵志已经有十岁多,具有基本的明辨能力,倒也是一路跟着楚汉,修习法术,潜炼狂刀,楚汉也不计较他身体里带着仇人的鲜血,在没有生下楚睿的日子里,赵志就是他最亲的人。
之后,赵志跟着楚汉一起到了重铭,成了他的二弟子。
在寰真界,对待弟子一向是以修为来划分排行,楚汉却不这样,他偏按着年龄来,还给四个徒弟安了一个众志成城的名号。
可当就师兄弟四人来说彼此间感情并不深厚,白众将他们聚在一起也只是为了方便观察,在竹林里,饮过灵酒后,白众也能感觉到尴尬的气氛正一点点的散开。
“咱们能有缘成为师兄弟,若是这次灾难能够安然度过,我再与各位共饮。”
“是,师兄的灵酒最是好喝,我以后一定常来。”徐成抱起姚正城,对白众的酒赞不绝口。
“不过就是一只妖兽,没有必要闹得这么紧张。走了。”赵志大口喝酒,这会面色倒是有些发红,他灵力运转,暖洋洋的感觉蔓延全身,徐成终于说对了一句话,这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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